西安女统计员长期加班被迫辞职 超负荷加班的无奈与心酸

03.04.2018  11:35

建筑工地加班施工,挑灯夜战,工人合法权益难以保证

工作加班加点,每周只休一天,老板只管接单,员工疲惫不堪。”近年来,这种加班加点超时工作现象在民营企业司空见惯,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因工作压力增大而导致“过劳死”的人数呈上升趋势。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工会界委员呼吁,要遏制过度加班现象,在企业层面建立健全工时协商机制,在行业层面科学制定劳动定额,在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过劳死”标准,在政府层面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近日,记者采访发现,对于“加班现象”,作为企业员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大多表示不愿接受,但又怕丢掉“饭碗”,失去工作或被处罚,只能选择忍耐;其中也有用人单位,对员工加班加点按劳付酬,企业员工尚能接受,但仍表示偶尔加班还可以承受,长期加班无法接受。

长期加班“女统计员”被迫辞职

人不是机器,总有疲倦的时候,可老板不管你累不累,就知道让你干活,还不能出差错。”家住西安市辛家庙的程女士对于加班加点超时工作颇有怨言,2014年她应聘到西安一家快递公司当邮件统计员,每天8点上班,中午简单吃顿快餐,一直忙到18点下班,有效工作时间每天都在10小时以上,遇到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以及“双十一”快递业务高峰期,有时忙到半夜才回家,星期六也不能休息。虽然,每个月能拿到4000多元的工资,但身体根本吃不消,而且,工作不能有任何差错,一旦丢失了邮件,公司让个人承担所有责任,她曾被处罚过3次,赔偿了1000多元。

程女士说,有几次她都想辞职不干了,可她和丈夫是从铜川到西安打工的外地人,丈夫在一家民企当司机每月3000多元收入,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一旦失去这份工作,就难以维持生计。她只能咬牙坚持干下去。到了2016年春天,她父亲被查患了癌症,在医院做手术,她请假去看护老人,可当她找公司领导请假时,请假是允许了,但按规定要扣她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

平时上班我们经常加班,忙的时候,连星期六、星期天都不能休息,但公司从来没有给过加班费,可现在我只请8天假,就要扣600多元,我实在想不通。”于是,她找单位经理去说理,要为自己讨个公道。经理说请假扣工资,这是上边规定的,他也没办法。实在不行,让她去西安总部反映。她到总部找领导,领导对她很客气,说等商量研究后再给她一个答复,但等她从医院回来,她的工作岗位已被别人代替,公司暂无适合她的工作,让她回家等候通知。

程女士明知这是变相辞退,但又抓不住对方任何把柄,她索性办了辞职手续。经和丈夫商量后,她报驾校考出租车驾照,然后和丈夫一起承包了一辆出租车,自己给自己当“老板”,当上了一名出租车司机。每天早晨6点出车,到下午2点或3点给丈夫交班,每天干半天歇半天,每月收入4000多元,虽然累点辛苦点,但再也不用加班加点了。

对于“加班现象”逐年凸显,屡禁不止,陕西天时法律服务咨询公司主任张卫认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行业竞争激烈,工作节奏加快,劳动强度加大,有些行业有些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完成;另一方面也有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把加班作为一种手段,擅自制定公司内部“规定”,强迫员工加班加点,而员工为了保饭碗,只能被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