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法院六机制护航立案登记制

12.05.2015  17:23
        陕西法院网讯    立案是诉讼的第一道程序,是司法的始端。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了当事人诉权。立案登记制实行以来,长武法院通过多种机制抓牢抓实立案登记制工作,确保立案登记制顺利推进。

        建立受理案件调研制度。推行立案登记制,必然会发现新问题、出现新情况。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法院将案件受理数量、类型精确的统计,用数字来分析,研究变化规律,指导立案工作。

        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大力开展案件分流、促进和解、指导调解、诉调对接和案件速裁工作。建立民事庭前准备程序,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归纳争议焦点,促进双方和解,强化审前案件管理和程序管控,让更多的案件解决在审前。在发挥审判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规范案件受理工作。按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立案范围和程序的规定,全面规范案件受理工作。确保立案登记制落实到位。

        加强立案检查监督机制。如果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依靠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的监督。自觉接收社会监督。通过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将立案活动晒在阳光下,规范立案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冒充他人提起诉讼,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法院一经发现,都将驳回其请求,并给予司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扰乱法庭、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以及编造事实、侮辱诽谤审判人员的,依法进行处罚。对聚众围攻、缠访闹访、冲击法院等干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行为,人民法院将加大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力度,依法予以制裁,维护正常立案秩序。

        大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抓好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完善便民服务机制,特别是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让当事人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建设、12368服务热线建设,全面推进升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为“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以现代科技为依托,将规范化建设始于立案环节,方便人民办理诉讼。

        加强对立案登记制的宣传。为满足人民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化公开、加强宣传等渠道。做到在阳光下立案、阳光下司法,主动公开、实质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用媒体,回应关切,加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推进立案登记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