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法院:司法救助情暖民心 为民排忧彰显大爱

18.11.2014  13:48
        陕西法院网讯    “谢谢你们!这么大老远送来了救助款。我儿子上学的贷款马上就要还,这笔钱太及时了。”赵某哽咽着接过了救助款。11月13日,长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弥宝慧,长武法院院长刘军一道,冒着初冬的寒冷,赶往昭仁镇沟泉村赵某家中,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困难申请人赵某手中,用现实的帮助,温暖着冬日严寒中群众的心。

        赵某的丈夫王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离世。作为家中顶梁柱的王某突然逝去,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顿时生活窘迫。后经长武法院判决肇事者张某赔偿赵某及其子女、婆婆共计114355.02元。但是,肇事者张某在赔偿其6000元后,便再未支付任何款项。无奈,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人员多方调查,肇事者张某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

        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赵某联系,并到其家中走访调查。通过走访了解到,丈夫离世后,赵某成为了家中唯一的劳动力,有七十多岁的婆婆需要供养,而儿子还在上大学,生活十分贫困。在了解到赵某的实际困难后,该院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赵某一家争取到司法救助资金2万余元。

        但是,2万元对于这个十分贫困的家庭只是杯水车薪。于是,长武法院积极争取县政法委的支持,通过再次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又为赵某一家争取到了司法救助金3万元。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感人的一幕。

        长武法院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时刻把“司法为民”这一宗旨放在首位,主动拓宽为民服务渠道,把开展司法救助作为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有力举措,做好做实。今年以来,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的规定,以救助困难群众为切入点,围绕民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至今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余元。通过有力的司法救助,有效地解决了受助困难当事人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当事人深切感觉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