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法院院长吴云青担任审判长审案 庭审现场全程直播

12.11.2015  09:43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11日,长武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坐在审判长席位上主审本案的法官是长武法院院长吴云青。长武县检察院检察长耿启龙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何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四年。同时,本次庭审通过新浪网和长武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同步视频直播。

        2015年6月21日20时许,被害人何宏斌因自家地里的一棵柿子树被何健割麦时损坏,前去找何健父亲何绪劳理论,在何绪劳家房后遇见正在收拾麦子的何健祖父何安平、叔父何绪林二人。被害人何宏斌遂将此事告知何安平,被告人何某某嫌何宏斌影响他们二人干活,因而发生争执,遂用拳头在何宏斌左侧腹部击打了二拳,何宏斌倒地后被何健、何斌科等人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医院为何宏斌做了脾脏切除手术。后经司法鉴定被害人何宏斌损伤程度为一处重伤二级、两处轻伤二级。

        庭审中,吴云青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在两名合议庭法官的配合下,整个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楚。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休庭合议后,结合案件的起因、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被告人对被害人的赔偿情况,当庭对该案作出宣判。

        今年以来,长武法院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通过院长主办案件,回归法官角色,带头参与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为全院法官做出榜样、树立标杆,促进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