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西安5门店销售不合格水产品被处罚

13.01.2016  18:44

国家食药监总局2015年第57号通告中,涉及西安市莲湖区刘邦良等5家门店销售的5批水产品不合格,省食药监局日前公布了核查处置情况。
   莲湖区刘邦良(地址:方欣食品有限公司炭市街副食品市场分公司1层C区18号门店)销售的桂鱼检出禁止添加的孔雀石绿(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菌剂,可致癌)成分。经调查,5月25日当事人购进不合格桂鱼36.7斤,已全部销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9.25元,罚款26000元,罚没款合计26069.25元,并责令改正。
   未央区林文英水产批发商行销售的鲶鱼检出禁止添加的孔雀石绿成分。经调查,2015年5月23日未央区林文英水产批发商行从一钓鱼者处购进鲶鱼20斤的,2015年6月25日,全部售完。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3000元。
   新城区林国华(地址:新城区东站路68号盛秦胡家庙海鲜市场4区北排7号)销售的石斑鱼检出呋喃西林(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在畜牧、水产养殖中被广泛应用,但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代谢物。经查:2015年5月26日林国华从西一路77号知渔海鲜市场一层C06号蔡氏海产品经销商行购进石斑鱼,2015年6月25日,已全部售完。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3000元。
   新城区蔡氏海产品经销商行销售的石斑鱼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经调查,2015年5月27日当事人购进不合格石斑鱼共计18公斤,已全部销售。依法没收违法所得72元,罚款10000元。
   新城区一恒海产品商行销售的石斑鱼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经调查,2015年5月27日当事人购进不合格石斑鱼共计22.5公斤,已全部销售。依法没收违法所得90元,处罚款9910元整,罚没款合计10000元。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