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即日起将面向社会征集标识

03.03.2016  10:00

  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以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站标识。最终入选作品将成为省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的统一标识。

  本次征集面向全体网民及所有关心支持陕西建设和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内容为省政府门户网站标识(LOGO),可以设计为图标,亦可图标文字结合。LOGO的设计需要反映出陕西的文化元素和底蕴,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富有象征意义;设计主旨突出、风格新颖、构图庄重、结构简洁、特色鲜明、色彩典雅、标志性强、易辨识,具有很强艺术表现力与视觉感染力;需具有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满足于加工制作,适合宣传,符合印刷、悬挂等各种用途的需求。

  此次征集的所有参选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地址为[email protected].主题须注明“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LOGO征集”字样。电子邮件正文中须注明姓名、年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并简述作品创意构思及象征意义。作品文件须制作成jpg或png格式添加在电子邮件附件中。

  本次征集将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各1000元。获奖作品将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记者 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