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门超额完成太湖生态清淤任务

06.11.2014  13:13
  太湖生态清淤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确定的综合治理措施之一,有利于削减内源污染,扼制湖泛生态危害,保障太湖地区供水安全。2008年江苏省政府决定把《总体方案》确定在2015年实施的湖体清淤任务提前至2008年,计划用5-6年时间完成清淤任务3500万立方米。江苏省水利部门加强协调组织,指导沿湖各市县区科学有序开展湖体生态清淤工程,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太湖生态清淤122平方公里、3669万立方米,超额完成了太湖生态清淤任务,生态清淤效益显著。

  一是清除了大量湖体内源污染物质。直接减少内源污染物有机质11.9吨,总氮2.9万吨、总磷2.4万吨,相当于近15年滞留在湖区的入湖污染物总量。二是割断了湖泛发生的生物链。有效削弱了湖泛产生的物质条件,启动清淤工程以来,湖泛发生频次逐步下降。三是降低了蓝藻发生强度。蓝藻成规模暴发的时间逐年推迟,暴发强度有所减弱。四是明显改善了湖体水质。清淤后有效改善底泥厌氧环境,对底泥内源污染释放的控制效果非常明显,清淤区大部分监测点磷的释放强度降至负值水平(即由释放转为吸附)。五是改善底栖生物生态环境。清淤6个月后,底栖生物恢复量达61.8%,种群达70%,一年后生物恢复量达到98%,3年后群数量及生物恢复量均超100%,且群落结构和组成更加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