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39间房电器丢失 房东和招待所老板各执一词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一对90后的年轻夫妻,去年年底在西安租了城中村的一家招待所经营,四个多月后,他们拿走了招待所里的一些电器。对此房东却说并不知情,认为夫妻俩是小偷,而夫妻俩却说这些电器是他们花钱买的,带走是应该的。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呢?
今年51岁的高国建和他的兄弟在西安一个城中村拥有39间房,平时统一作为招待所出租。去年年底,他们把招待所以每年10万元的租金租给了一对年轻夫妻,签了两年的租赁合同,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夫妻俩只经营了四个多月就离开了。
招待所房东 高国建:(4月15号)我上完夜班回来以后,我在屋里转了转,我一看怎么这几天招待所的(老板)都没有来,没见人,我在招待所的登记处一看,里面的电脑咋不见了。就给我弟打了个电话,我弟说那你上去看看,还有啥东西丢了没有,我在几间房一看,最起码把10来台电视机给搬走了。还有电风扇,有一两台电风扇不见了,跑到外面去发现空调也不知去向。
高国建告诉记者,出租房里的这些电器都是他们租房时就配好的,现在这对夫妻不仅把这些电器拿走了,还欠了2万多块钱的租金。加起来他的经济损失共有3万多元。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这对夫妻,丈夫范先生说,这个招待所除了房子,招待所房间里的所有东西都是他花了三万块钱,从上一个姓程的老板手里转让过来的。
招待所前老板 范先生:我只给房东掏房租,我从上一个老板(程姓老板)接的手,离开的时候东西都是拿的,东西不是房东的,包括所有的电器。床单、被套还有床,这些都是咱的,不是他的。咱掏转让费,咱接的转让费,基本上都买的是这些东西。不然我掏那个转让费干嘛?
记者:那您当时转让费掏了多少?
招待所前老板 范先生:转让费我掏了三万。
范先生说,对于房东说自己还欠三万多元的说法,他并不认可。
招待所前老板 范先生:四个月零十天我总共给了他三万块钱,一个季度是两万五,一年的房租是10万,每个月差不多是8300多元。外欠他大概有1000块钱的电费,还有228块钱的水费。
目前,房东高国建已经向辖区派出所报了警。进一步的情况,警方正在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