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建立完善各项治污减霾工作制度

05.05.2015  15:35

治污减霾工作开展以来,阎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我区形成了一套完整系统的治污减霾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5个督导组日常督导和各镇街日检查制度。下发《阎良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分工细则》,确定了建设、环保、市容、城管、四城联创办五个职能部门工作和督导职责,明确了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日常检查工作职责,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检查网络体系。

二是深入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区级主要领导多次对重点工程工地、城区道路保洁、辖区城乡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理,加大责任落实力度,有效提高治污减霾工作效能。

三是建立月度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治污减霾工作推进会,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力推进治污减霾工作。

四是确立日报、周报、月报制度。通过建立工作情况报送制度,一方面推进各相关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另一方面能够及时了解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安排部署提供有效依据。

五是严格开展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下发《阎良区“治污减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治污减霾月度考核办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区治污减霾办每月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各部门治污减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移送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办,对整改不力和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实施责任追究,并将考核和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全年年终考核当中,促进治污减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