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15.12.2014  19: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在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阎良区司法局联合区综治办、区人民法院成立了“西安市阎良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12月8日,组织相关单位及48名专职调解员、首席调解员举行了启动运行活动,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俊昌,西安市司法局纪委书记谢莹,阎良区政府区长王育选、常务副区长张有社等领导同志受邀参加启动活动。

活动中,区司法局宣读了《关于成立西安市阎良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方案》,为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和首席人民调解员颁发了聘书,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对阎良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和运行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具体要求。刘厅长指出:在阎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成立的“阎良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尚属全省首家,是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也是创新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并强调指出,阎良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运行的早,还要运行的好,希望调委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创造更多的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发展。

西安市阎良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是全省首家综合性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主要职责是:受理各种行业专业矛盾纠纷,通过排查和调处矛盾开展纠纷预防工作,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化解社会矛盾,接受当事人咨询等。该调委会启动后,结合阎良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 “2336”工作模式运行。“2”,设立两个窗口受理。 “3”,创建三支高素质多元化的调解队伍。“3”,实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法律援助三个对接。 “6”,完善六项调解工作机制。

阎良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运行,是探索建立特定矛盾纠纷化解的新平台,也是健全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网络的的新举措,必将为化解区域矛盾纠纷,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 西安市阎良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