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强制措施助法官单日执结两案

16.02.2015  11:34
        陕西法院网讯      “太感谢了,法院强制执行果然有力度!”申请人杨某拿到案款后,激动地说。春节前夕,西安市阎良区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措施,将20多万元执行款依法扣划至法院账户,使得两起案件一日执结。

        2008年6月,某装饰公司与某建筑工程公司装修合同,该装饰公司承揽该建设工程公司楼盘项目部分工程的装修业务。当年12月,装修完成后,建筑工程公司分数次向装修公司支付了工程款,但仍有14万余元未结清。后该装修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该建筑工程公司向该装修公司支付案件款(含利息)19万余元。因该建筑工程公司拒绝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该装修公司遂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2014年6月,王某、孙某、李某等四人与杨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杨某被上述四人殴打致伤。杨某住院治疗花去近万元。因上述四人只愿意承担小部分的治疗费用,杨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上述四人向杨某支付医药费10200元。判决生效后,上述四人迟迟未履行,于是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述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被执行人联系,但是他们或和执行法官玩起“捉迷藏”,或对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置之不理,刻意规避执行。近日,执行法官杨博经过多方查找,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匿藏的财产。执行法官遂按法定程序强行将执行款扣划到法院专用账户,这两起案件最终得到顺利执结。

        领到案款后,申请人某装修公司的代理人对执行法官说:“我们原以为过年前都拿不到钱,没想到还一分不少!法官真是好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