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未成年人审判首次引入心理辅导

13.04.2015  12:25
        陕西法院网讯    为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司法关怀,使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更具人性化,更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阎良区人民法院法院与西安博大心理咨询中心合作成立未成年人心理援助服务工作室。4月10日,阎良法院邀请心理专家对被告人进行心理辅导,这是该院首次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引入专业心理咨询。

        被告人王小强为了报复自己的父亲,杀害了自己的妹妹,被阎良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诉至阎良法院,为了打开被告人封闭的内心世界,舒缓被告人对家庭及父亲的负面情绪,经被告人同意,阎良法院邀请了被告人的老师及心理咨询师对其心理辅导。经了解,被告人王小强上小学时,成绩一直很好,上中学后,性格变得内向,父母与其交流很少,父亲动辄对其打骂,让王小强感觉父亲把全部的爱都给了妹妹,为了报复父亲,他才对妹妹痛下杀手。在专家的劝慰和鼓励下,被告人王小强述说了自己成长经历及犯罪原因,心理专家针对王小强的成长经历进行了心理疏导,解开了心结,使王小强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及关心。

        庭审结束后,王小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伤害到了被害人,更伤害了家人,他表示自己会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