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深夜雷霆行动促执行

18.12.2014  18:51
        陕西法院网讯    “法官,我在开发区发现了被执行人王爱爱的行踪,你们快来呀!”12月17日晚7点20分,申请人杨进向阎良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获此消息后,正在家里吃饭的法官立马联系执行干警并迅速赶往现场,几分钟后,以雷霆之势将王爱爱从阎良开发区带回了法院。

        2012年底,申请人杨进以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王爱爱、丁成成民间借款,要求二被执行人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32万元,由于丁成成长期在外,下落不明,其前妻王爱爱于2013年先后分次给杨进归还了18万元后,剩余款项至今没有支付,并四处躲避执行。

        为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将该起执行案件平稳了结,执行法官就当前的实际情况分头做对方的思想工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王爱爱在经过多次联系其朋友亲戚后,将1万元现金送到了法院。同时双方还就剩余的案款达成了分期支付的和解协议,案件得以解决。

        这时己是晚上11时30分,执行人员制作完和解协议并向申请人发放了案款,杨进激动的说:“多亏你们及时执行,真不知咋感激你们才好,太谢谢了!”王爱爱也惭愧的说:“不好意思,我一定按照协议按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