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公开庭铸就公信力
这次要公开审理的案件得到了宏丰村村民们的分外的热切关注,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被告人周宏厂正是这个村子的村民。被告人周宏厂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后逃逸,之后投案自首,被告人周宏厂遂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过实地的走访了解,得知被告人周宏厂家里总共六口人,其中四口人为残疾人,家里的经济来源依靠被告人周宏厂务农,而且周宏厂本人身患残疾,家庭经济困难,一直为村里的低保户,根本没有民事赔偿能力。随后,法院积极发掘基层组织的作用,在被告人所在村委会的协调下,共筹集到10万余元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被害人的家属对被告人周宏厂表示了谅解。
交通肇事罪现在在农村已成为常见犯罪,法院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选择在被告人周宏厂所居住的村庄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收到当地村民的热烈欢迎。
随着现场庭审的正式开始,全场旁听的村民凝神静气、全神贯注的观看起了庭审。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就本案犯罪事实认定、量刑情节适用、裁判理由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旁听群众中不时低低的传出恍然大悟般的声音。为了扩大公开力度,阎良法院还通过西安法院视频台将庭审经过进行视频直播,方便更多的网友足不出户旁听庭审。同时,阎良法院还邀请陕西电视台、华商报、西部法制报等媒体对案件进行采访报道,以扩大教育宣传影响。
庭审结束后,村民相互谈论起了自己的心得“以后开车可一定要小心点”、“以前还没有看到庭审现场呢,今天大开眼界了”、“以后周围人谁要是犯法了我一定告诉他要赶紧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我感觉法院还是很公正的,人民法院真的是为人民”。村干部们则热情的围聚在法院干警周围,希望法院能够有机会再来给大家带来这样生动的普法教育。网友@蔡国庆首席评论到:“在家门口开庭,不仅震慑了违法行为,又是一次最佳普法行为,这样的庭审赞一个。”
西安市阎良区法院院长李社武在庭审现场谈话时讲到:“公开庭审活动是阎良法院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不但要邀请群众走进法院,法院干警还要沉下身子到群众中去,让更多的人在了解司法过程的同时,也学到法律知识,做到公开与普法的同步进行,让法治精神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