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防止失火犯罪 保护秦岭北麓森林资源
今年以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森林公安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数量急剧上升,致使国家、集体、个人的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为了有效防止失火犯罪的发生,保护秦岭北麓森林资源,检察官们提请人民群众一定要加强火灾防范意识,避免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更大的损失。
一、几起失火案的特点
案件多发生在冬春季节。冬春季节天气特别干燥,是每年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天气干燥,雨水较少,山风较大,很小的火源可能引发大面积森林火灾。而且毁坏林木数量较大。在该院办理的7件失火案中,有4件的过火有林面积超过10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据统计,过火有林面积中,刺槐林、灌木林等非经济林木面积所占比例达79%,核桃等经济林木面积占21%。犯罪嫌疑人多数为中老年人,且文化程度较低。中老年人受传统耕作习惯的影响,用干草修整农田,对火灾防范意识淡薄,导致火种点燃后无法及时扑灭而引发火灾。
二、发生失火案的原因分析
从上述失火案呈现的特点,不难看出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火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是主要原因。从失火地点来看,均为秦岭北麓沿线的小寨、蓝关、玉山、汤峪等地。从失火原因来看,有6人是在自家地里耕作时,林地农民基于多年的生活耕作习惯,随意在野外点火,全然不顾点火的后果,归根结底还是防火意识的淡薄,意识不到火灾的巨大灾难性。
自然环境也是重要因素。失火案多集中在天气干旱、降水少的冬春季节。而气候干燥、山风大,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最主要原因。农民群众为方便休整农地、林地将地里干草、杂草等点燃,由于气候干燥且风大,一经点燃便控制不住而引发大面积火灾。
发生火灾后的措施不力。在受理案件过程中干警了解到,7件失火案发生后仅有1人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其他人要么是通知村干部和熟人帮忙灭火,要么是自行灭火。而靠自身的救援能力实在有限,面对火情也需同时保全自身安全,由于没有专业人员的及时扑救,大火蔓延的速度极快,范围极广。如果能及时报警,专业灭火人员在火情发生后迅速赶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火灾损失,降低过火面积。
封山育林的后果。据该院走访林业部门、森林公安,冬春季节的火灾频发其实也与封山育林有关。由于封山育林,牛羊等农畜不能去山里吃草,造成山体表面杂草丛生,秋冬过后全部变为易燃的干草。林地农民的耕作农地离山较近,农地上的干草与林地干草漫成一片,林地农民的耕作习惯难以避免会有火烧干草清理耕田的举动,这就给森林火灾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三、避免失火案发生的对策建议
1、健全安全防火体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可以建立一套以林业分局、各林业派出所为牵头部门,各村民居民委员会共同参与的森林火灾预防体系。如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在人口密集处制定防火标语、常挂防火横幅;与各村、居委会负责人、各农户签订防火责任书,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个人 。
2、以“一村一检察官”为平台,重点加强对秦岭北麓沿线农村的年老、文化程度较低人员的防火宣传。包村干警尤其加大对年龄大、文化程度较低人群的宣传,要在走访过程中,特别是在森林火灾易发的冬春季节加强对年龄大、文化程度较低人员的防火教育,使山林防火人人皆知。
3、选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在失火案移送至法院后,可以建议法院选取典型案例,将法庭设在森林火灾频发的地区,以案说法,就有关失火烧山而被判刑的案件进行讲解,进一步使群众意识到火灾的严重危害后果,改变传统的耕作思维,谨慎用火,只有真正的触及内心,才能在行动上有所为有所不为。
(作者:蓝田县人民检察院 李宁 编辑: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