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命名恩阳革命法庭旧址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14.03.2016  08:57
        根据全国人大代表、民盟四川省委直属巴中支委主委郭红梅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决定,将四川省巴中市恩阳革命法庭旧址建成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据了解,郭红梅代表于3月10日致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有保存完整、面积约680平方米的革命法庭旧址,加之与川陕苏区将帅碑林、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等两处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毗邻,可形成培育法官队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联动效应。建议将四川巴中恩阳革命法庭旧址建成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周强对郭红梅代表的建议高度重视,明确表示这项工作很有意义,要求给予支持并尽快审批。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命名四川省巴中市恩阳革命法庭旧址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决定》。

        《决定》强调,1933年1月红四方面军解放四川巴中县城后,在当地建立了川陕省苏维埃革命法庭,下设审判委员会、国家公诉处、申诉登记处、执法管理处。革命法庭工作人员秉承“志勇坚定、排难创新、艰苦奋斗、不胜不休”的红军精神,创新“依靠群众、巡回办案、着重调解、服务群众”的工作方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在镇压反革命活动、保障苏维埃宪法法令执行、维护苏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决定》指出,为充分发挥革命历史资源的思想教育功能,引导法院干警继承和弘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激励老区人民加快老区建设步伐,坚定脱贫攻坚信心和决心,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四川巴中恩阳革命法庭旧址,命名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决定》要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指导当地相关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把教育基地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

        目前,在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已确立恩阳革命法庭旧址“一个核心、两个规划、三大平台、四大载体”的建设思路。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恩阳区人民法院已完成相关史料及教案整理编写工作,四川省高院、省文化厅已将巴中恩阳革命法庭旧址作为全省法院系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