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黄陵县阿党镇监管所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一起食品违法案件

31.10.2014  20:16

近日,延安市黄陵县阿党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安徽牌照小货车,在密封不严玻璃柜内销售大麻花。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当事人多次准备驾车离开逃避检查,在该所执法车辆将其截停后,当事人拒不配合。

阿党所立即启动了同公安部门联动办案机制,在黄陵县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和隆坊派出所的积极配合下,将当事人以及车辆带入阿党所院内。经过询问调查,当事人臧某系安徽人,其本人无健康证明,销售的大麻花提供不出任何生产厂家信息。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阿党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大麻花900余斤及称量工具,并处3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阿党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通过同公安部门联动办案机制的运行,有效打击了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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