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法院:彰显调解优势 落实司法便民

30.09.2016  18:13
        陕西法院网讯    9月29日,陇县法院曹家湾法庭审理了三起交通事故案件。由于三起案件均由一起交通事故引起,法庭决定将案件合并审理。经过双方的陈述、辩解,证据交换,历时7个小时之后,三起案件最终都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并当即履行。

        在审理过程中,案件主审人了解到,由于该案中涉及一些诉讼外的纠纷,需要当事人通过另行起诉才能得到解决,但是这样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本着司法便民的原则,法官主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调解,经过大家的努力,最终将双方的矛盾通过诉讼外化解的方式解决,且当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