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分局开展秦岭生态环境整治

07.08.2015  20:01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陈仓分局近期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作为环境监管的重要内容,严格把关,狠抓落实。对矿产开发项目,严格按照产业政策和环评要求审查,从严管理。按照《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划定的生态功能区,对在秦岭海拔2600米以上禁止开发的区域,坚决不予受理各类开发项目。对拟建在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的项目,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适度开发区域的项目,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落实生态恢复和环保措施。

  针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放在水源地保护、矿山开发、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方面,对存在问题的采矿企业下发了停产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同时,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的通知》要求,对新(改、扩)建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在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之前编制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

  今后,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促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