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法院院长张宏斌执槌开庭审理委托合同纠纷案

04.11.2015  13:54
        陕西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开庭月”活动,11月3日下午,宝鸡市陈仓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斌担任审判长与民二庭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陕西恒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宝鸡市新荣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次庭审,通过陕西法院庭审直播网和陈仓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同步视频直播,公开庭审现场,展示法官形象,树立司法权威。

        下午14时30分,伴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该案在审判长张宏斌的主持下开始庭审,张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语言举止严谨准确规范,庭审节奏流畅,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等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在合议庭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在直播过程中,陈仓法院新浪官方微博以生动的语言,图文并茂地展示了庭审全过程,并与围观的网友积极互动。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直播中,发送14条微文,网友评论69条,@135条。

        近年来,陈仓法院始终坚持院、庭长办案机制,张宏斌院长经常亲自参与协调审理多起案件,均取得良好效果。其他院领导、各审判业务部门庭长也都亲自担任案件承办人办理,在全院法官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极大地带动了广大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有效地提升了全院法官的司法能力,对促进全院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