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仍未解除今日机动车尾号5和0限行

16.12.2016  02:32

西安日报 (首席记者   马昭)由于空气污染一直未缓解,我市尚未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公安交通部门继续执行对机动车限行规定,从12月15日零时起,全市机动车限行尾号是5和0。


昨天16时,西安的污染指数达到361,为严重污染,17时又飙升至374。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同时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工作。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车主,12月15日零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5和0的,禁止上路行驶。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


记者了解到,自12月7日我市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以来,12月8日开始全市范围内实施限行,截至15日,除去周末,已限行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