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5项便民利企措施在陕落地 复工复产户籍业务优先受理
4月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根据公安部推出的疫情防控期间治安管理便民利企15项措施,省公安厅日前印发具体实施办法,内容涵盖户籍业务、证件办理、疫情核查、保安从业、公章刻制等,旨在为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复学提供便利。
全省户政部门严格按照公安部要求,确保复工复产群众的户籍业务优先受理、户籍类证簿优先制发,随来随办,并将为复工复产群众办理身份证纳入“绿色通道”。
省公安厅通过流动人口短信服务平台与流动人口保持互动联系。流动人口可以通过“互联网+”居住证模块或者直接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公安机关通过群众居住证申领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为群众制发居住证。
身份证有效期满或丢失的,可在现居住地就近换领、补领。全省公安机关现有户政大厅和户籍派出所共计设立1333个受理点,提供换领和补领服务。
群众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群众可到就近户政大厅或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陕西省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户口迁移证件,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居住证,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时限连续计算。
各地治安、户政部门和派出所对申领居住证数量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应上门采集信息,集中受理制作。对急需办理户政业务的群众,公安户政部门和派出所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服务设备、电话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预约办理服务。
各地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招聘的保安员先行上岗,在30日内组织培训考试并领取保安员证。保安行业行政许可和保安员考试报名实行网上全程办理,许可证和保安员证由各级保安监管部门通过邮寄送达保安从业单位。
各地公安机关依托省市场监管局“一网通办”平台,通过“互联网+公安政务”等载体,推行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备案多证合一、一网通办、公章刻制经营单位网上承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刻制等便民利企举措,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记者 韩岩)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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