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保障性住房让中低收入群众“居者有其屋”

31.10.2017  09:32

  保障房建设是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陕西省坚持用制度政策创新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让许多中低收入群众圆了“住房梦”。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要求,为陕西省保障住房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下一步,陕西省将以十九大精神要求为指引,多措并举,多形式、多渠道提供保障性房源,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今年64岁的唐汉文是西安市碑林区更新社区的一位老住户,他居住的地方属于碑林区年代最为久远的棚户区之一,不仅周围环境差,门前道路狭窄,而且屋里终年见不到阳光。

  西安市碑林区更新社区居民唐汉文:“在这里住了四五十年了,实在是受够了,外面下大雨操心屋里漏,外面天晴了,里面还是阴的。

  由于经济条件不好,唐汉文一直都没有能力买房,想搬走却苦于无处可去。不过最近,期盼了多年的新房终于有了眉目。

  西安市碑林区更新社区居民唐汉文:“房子我们没有花一分钱,还返还了两万多元,给我分得很好很好,我很满意。

  唐汉文家的房子被纳入到了今年西安市碑林区八仙宫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址将被改造成商业街区,涉及搬迁的居民有500多户。为了让被拆迁的居民尽快住进新房,当地政府决定采用货币化安置的方式。就在被拆迁户签订协议动迁期间,党的十九大在北京召开,并且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制度”,让大家更加坚定了信心。

  西安市东关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苗海洋:“我们采取以资金买团购房,还是以一种货币化安置的方式,给他们买成团购房安置,那么我们整个是通过棚户区改造以及道路的修建,把他们的居住环境进行一个大幅度的提升。

  根据补偿协议,将来唐汉文能够住进将近80平米的新房。最近,他就要收拾东西,准备和其他居民一起搬家。而八仙宫片区棚户区将被改造建设成为长乐健康小镇。

  西安市东关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苗海洋:“就是要打造成健康休闲养生和文旅为一体的这么一个特色健康小镇,成为大西安的一个新名片。

  西安市碑林区更新社区居民唐汉文:“我们现在拿的包谷面换的是白面馍,到那去又是电梯,换了一个环境,换了一个层次。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八仙宫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只是陕西省棚户区改造的一个缩影,截至2017年9月底,陕西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2.79万套,占年度任务的100.5%,已提前3个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棚改货币安置17.47万套,货币化安置率76.64%。

  如果说西安市碑林区的唐汉文是通过政府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即将实现住房梦,那么石泉县后柳镇的村民张远兵则已经是真真切切享受到了保障房带来的实惠。今年43岁的张远兵几年前和妻子离婚,为了照顾在县城上学的孩子,只好把家搬到县城,自己边打工边照顾孩子,而租房子成了他最大的烦恼。

  石泉县后柳镇前锋村村民张远兵:“有的潮湿的很,所以我们又换了一家,一家换一家,一年换了三四家。

  后来,通过别人介绍,张远兵了解到像他这样的进城务工人员也可以享受到石泉县的公租房政策,于是,两年前张远兵通过申请,住进了石泉县的红岩保障房小区。

  石泉县后柳镇前锋村村民张远兵:“我现在住的两室一厅的房子,面积55.7平方米,每月租金两块六毛八一平方米,一年下来租金总共也就是一千八百多块钱。

  不光价格便宜,更让张远兵满意的还有小区的环境和各方面的配套设施,到县城后,为了生计,张远兵做起了三轮运输的生意,以前租别的房子车没地方停放,现在,这个保障房小区不仅为他专门安排了停车点,还把他经常不能准点接送的孩子送到小区里的留守儿童校外活动中心,这一下子解决了张远兵的难题。

  石泉县红岩保障房小区留守儿童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陈君:“办培训中心的初衷,就是为了让这些保障房小区的孩子能够跟县城里的孩子能有一样的平台,能有一样的起点。

  在红岩保障房小区记者看到,这里不仅有留守儿童校外活动中心,还有健身器材、文化广场等各类便民设施,考虑到居住在这里的都是低收入群众,小区还特意引进了平价超市。

  石泉县红岩保障房小区管理中心主任吴嫦娥:“什么叫平价超市,就是它的价位比市场价低百分之零点三,因为超市的房租是低价位的。

  除了各项硬件设施,困难群众入住保障房小区后,还可以享受到免费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医疗保健、物品采购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等一系列社会公共服务,而实施这些措施的出发点,就是想让困难群众不光有地方住,还要住得更舒心、更便利。

  石泉县委常委、石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耿国泉:“那么后期呢,我们通过城建部门牵头,各个部门的配合,通过群众的自治,想办法把这个地方管好,把它用好,使它作用发挥好,最后真正让咱们住户群众满意。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不仅让困难群众有地方住,还要住得舒适舒心有尊严,这已经是陕西省保障房建设的基本目标。记者从省住建部门了解到,截至2017年9月,全省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84.48万套,其中公租房88.16万套,购置型保障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62.62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33.7万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10.66万户,有效解决369.1万户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镇新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特别是11.4万户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全省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陕西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罗鹏飞:“下一步我们将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转化为住房保障工作的强大动力,特别是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这个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行动指南,推动住房保障工作。

  保障性住房针对的都是低收入的困难群众,如何把保障性住房建好管好,作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不光要注重前期建设质量和便利性,更多的还要考虑如何完善各类综合配套设施,并加强后期的各项管理服务,让困难群众不光实现住有所居,而且要住得安心,住得舒心。

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