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创出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延川模式”
本报讯(记者 成全勃)在新的历史时期,还要不要坚守和发扬延安精神?延川县法律援助中心用事实和行动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面对无人员、无窗口、无经费、无案源的“四无”困境,该中心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为信念支撑,经过四年多的发展,创出了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的“延川模式”。
延川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总人口19.2万,法律服务需求量大。2003年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时,作为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魏宏举放弃了社会律师的大好前景,毅然挑起了法律援助的重担。但直至2011年,“四无”困境仍无太大改观。
2011年,大学毕业生优惠政策出台,凡本县大学毕业生在本县实习,政府在一年内月发补贴600元——800元。该中心协调县人才交流中心,在中心成立“大学生法律援助实习培训中心”,大学生们在中心除领到补贴外,办案还可得到补助。5年来,先后有45名大学生在此实习,有5人最终留下工作,其中2人还取得了律师执业证,另有5人被公检法录用。除此之外,他们还吸纳了40多名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经过大浪淘沙,中心由成立之初的3名人员发展到现在的15人,基本满足了办案需要。
2013年,县上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在县城繁华地段调剂一大间临街门面房,建成了标准化的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窗口。之后,中心又在县城南关社区、县工会、农业综合楼、永坪法庭、文安驿和永坪镇建立起六个标准化基层工作站。同时,他们在县妇联、残联、团县委、武警延川中队等设立联络点8处,大大提升了法律援助的影响和知晓度,案源缺少的状况也得到扭转。2012年至今,中心年办理案件数量均在300件以上,位列延安地区首位;办理的案件连续4年评选为全省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中心及个人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14件。
“延川县法律援助中心践行延安精神,将一个‘四无’中心建成为一个标准化中心。他们的经验在贫困地区值得推广。”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如是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