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五新"战略|陕西:加快生态建设 服务追赶超越
“过去是垃圾随便倒,污水随处流,村里脏乱差,致富没法办。现在村容村貌变化大,巷道村道都绿化,村民收入大增加。”商洛市商州区腰市镇江山村党支部书记屈金亮感慨地说。作为“全国生态文化村”,江山村通过打造采摘观光园和开心农场,实现了四季有花、三季有果、常年有景,成为都市人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每到周末和节假日,村里随处可见举着自拍杆的游人。
变化的不仅是江山村。近年来,我省将实现青山绿水作为基本追求,持续强化生态建设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深入推进以“护山、治水、育林、养田、蓄湖”为主要内容的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全方位推进绿色发展,力促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
为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省把治霾作为今年环境保护工作的头号工程,制定出台了陕西省2017年铁腕治霾“1 9”行动方案。为确保方案取得实效,省铁腕治霾工作组从4月起逐月开展点评,通报工作进展,强力推动铁腕治霾。
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原则,我省加快推进渭河、汉江、丹江、延河、无定河等重点流域的污染治理;扎实推进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工作;加快实施汉、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启动延河、无定河水污染治理工作。目前,渭河出省断面稳定保持Ⅳ类水质。
为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我省出台《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全省涉重金属污染企业清单,调整优化了排污量统计核算体系。省政府与环保部签署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建立了36个省级部门参与的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合调度会议制度。全省已确定2016年、2017年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项目24个,下达资金2.1亿多元,均已拨付到位。
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111.5天,比例为61.6%,比上年同期增加1.7天。PM10平均浓度为11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5.0%。全省河流中,汉江、丹江和嘉陵江水质继续保持优。渭河干流同比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下降13.6%,氨氮平均浓度下降26.5%。
环保体制机制日趋完善
“把排污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交易,让企业从无偿占用环境资源到有偿使用,倒逼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副处长李强说。统计显示,自2010年我省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以来,截至2016年年底,我省开展各项主要排污权交易61场(次),成交总额7.53亿元。
近年来,我省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持之以恒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提出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让“环境保护不仅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有了制度保障。
为破除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我省通过深化改革,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现环境监测网络全覆盖,加大环境保护规划权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生态补偿制度,积极落实重点区域生态环保要求,编制完成《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环保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服务追赶超越有力有效
“现在我们村建起了污水净化设施、垃圾填埋场和收集站,环境好多了。环境一好,来游玩的人也多了,乡亲们的腰包也鼓了。”大荔县朝邑镇紫阳村村民段振华感慨地说。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大荔县全域旅游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农民因此受益。
我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闸门、控制、调节、倒逼和引领作用,用环保优先的闸门来筑牢生态屏障,在新常态下不断为打造陕西经济升级版激发新的动力,主动服务追赶超越。出台环保服务追赶超越25条实施意见和支持稳增长促发展10条措施;加大“放管服”力度,先后简化行政审批环节21个,下放行政处罚91项,取消中介服务3项;出台禁批类、限批类和支持类项目目录和清单,为生态环保项目和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严格环境准入,严守生态底线;积极发挥环境保护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强化环境硬约束,推动去除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完善环保科技标准体系,倒逼治污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五新”战略任务,特别是在共建新生活、彰显新形象部分,提出了今后五年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具体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面向未来,我省将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五个扎实”要求,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全方位推进绿色发展,以创造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生态文化,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陕西日报记者 康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