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元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纪实
让群众的诉求有地方说
本报记者 秦华 通讯员 王欢浪
“叮铃铃,叮铃铃……”4月8日上午,富县吉子湾村办电话响起,村党支部书记强高峰接起电话。“喂!喂!喂!有人在吗?”一个急切的声音在询问。“我是强高峰,有事慢慢说,别着急。”对方说: “我是张强,现在李家沟后滩崖上。黄陵县公路段在后滩崖修退坡,把我栽的树全毁了。”“你别着急,我马上到工地来。”放下电话,强高峰带着两名村干部赶赴现场。村干部稳定群众和施工方情绪、了解现场情况后,及时向街道办和县“两说一联”办作了电话汇报。
“两说一联”办当天下午启动了联动联调机制,召集村、镇、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负责同志及当事群众召开说事会研究处理问题。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解了一起因施工损害村民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强高峰感慨颇深,“以前解决矛盾纠纷比登天还难,现在有了‘两说一联’,解决问题方便多了。”
这是我省让群众的诉求有地方说的一个侧面。
建立长效机制作保障
如何让群众的诉求有地方说,省委、省政府建立健全七项长效机制,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解决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全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等决策事项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2015年全省共评估重大事项3024件,暂缓实施11件,不予实施6件,从源头上预防了不稳定问题发生。
我省在各地建立了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机制、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研判机制、健全群众权益保障和救济救助机制,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化。
我省通过强化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的衔接,有效整合配置行政、司法等矛盾化解资源,杜绝“各扫门前雪”。
注重推广鲜活经验
我省先后总结推广了宝鸡市“五老”义务调解、汉中市“院坝说事”工作法、商洛市“民情气象站”、安康市“五个一”矛盾纠纷联调、铜川市“党员工作室”、西安市灞桥区人民调解“358”模式经验等一批独具特色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方法。延安市富县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培育形成“两说一联”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高度评价,并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
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解决矛盾纠纷。镇巴县建立民间疑难纠纷联调工作机制,成立县“民间疑难纠纷联调”工作中心,引导民间贤达人士依法调解,用“乡规民约”感召说服当事方,努力化解陈年积案和跨区域、群体性、信访缠访等重大疑难纠纷,实现依法、依理、依情的有机结合,做到了“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促进社会矛盾就地化解。
着力各类调解组织建设
全省大力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推动建设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积极做好医患纠纷、校园安全、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等领域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08个,在县级层面实现全覆盖,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92个,建设率达到94.4%。2015年,医疗卫生领域共发生矛盾1005起,成功调处978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7750起,成功调处7432起,调处率分别达到97.3%、95.8%。
集中开展专项排查化解活动。省综治办会同省信联办、省司法厅于2015年春冬两季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并形成常态化制度,集中排查化解金融、劳资、医疗、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全省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7548起,调处113876起,调处率96.8%。2015年,全省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2.90%,同比提高了0.21个百分点,连续15年呈上升态势。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