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气污染应对不力将被追责
27.11.2015 12:47
本文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11月27日电(记者姜辰蓉)陕西省政府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今冬明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其中,燃煤电厂和集中供热企业将被24小时监控。对因工作不得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地方和部门,予以严肃追究。
通知要求,对燃煤电厂和集中供热企业实施24小时驻厂督查。督促企业全部使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监督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是否达标运行。对企业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煤质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加大对国控、省控涉气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监管力度,积极组织钢铁、水泥等行业错峰生产,确保采暖期环保装置高效运行,减少采暖期污染物排放。
根据通知要求,陕西还将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监管。西安市三环路范围内和其他城市中心城区全天禁止“黄标车”行驶,将“黄标车”“无标车”禁行纳入交通违章电子监控系统。
通知还要求,加强气象数据分析与大气质量变化趋势研判,积极做好重要时段和特殊气候下的大气变化分析研判、信息预报和会商应对。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莫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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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2015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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