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检查
20.07.2015 09:23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促进我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提升全省婚姻登记管理水平。7月20日至8月30日,省民政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检查。
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通过县(市、区)民政局自查,设区市检查,省厅抽查的方法进行。7月底前完成自查,8月15日前设区市完成检查,8月初开始省厅进行抽查。
本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婚姻登记机关是否独立办公,结(离)婚登记是否分室办理,颁证厅、婚姻家庭辅导室等功能区设置是否合理,设备设施是否完备;婚姻登记过程中是否存在越权登记、强制婚检、增设条件及存档材料是否齐全、声明书填写是否规范、登记档案中“监誓人”、“登记员”签名处是否按照规定签名,走访查看婚姻证书签名情况;新设乡镇婚姻登记处(点)场所建设、规章制度、人员配备、配发设备使用、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婚姻家庭咨询、颁证工作开展情况。有无利用咨询、颁证仪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照相、摄像服务;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录入是否准确完整,年度录入任务完成情况。
省民政厅要求,全省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要以检查为契机,认真对照《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相关规定,规范登记程序、流程,规范行为礼仪,规范婚姻服务。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录入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录入任务。充分发挥网络作用,积极开展网上预约登记,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温馨、文明服务窗口。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0.07.2015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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