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5.11.2015 07:0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为巩固提升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成果,推进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陕西省日前发布《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的通知》,将对部分重点县(区)、行政村(社区)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此次整治以黄河、渭河、汉江、丹江干支流沿线15个县(区)为重点,选择人口密集、生态环境敏感的乡镇和部分环境问题突出的50个行政村(社区),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建设。整治内容包括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以及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6类重点项目。在经费保障方面,中央财政投入陕西省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亿元,省级财政配套1.5亿元,市、县级政府配套比例不低于中央、省级资金合计投入的20%,按工程进度予以落实。
《通知》指出,本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的目标为:村有垃圾清运车、乡镇有垃圾转运站和转运车;偏远地区实现垃圾无害化简易填埋;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规模较大或连片的示范村建成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所有示范乡镇均建有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各村庄有专门卫生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到位,农村治污设施运管得到保障,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通知》要求,各有关市、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及项目定期督察和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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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2015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