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一张旧照片 巧结执行案

24.03.2016  11:59
        3月18日上午,三原县法院的法官执行了三原县新兴镇柏社村四组农民李灵香围墙恢复原状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然而,该案顺利执结竟与一张旧照片有关。 

        李灵香的丈夫、婆婆去世后,丈夫胞兄胡某于2013年3月数次推倒李灵香的围墙,李灵香诉至法院。胡某则称,前任村干部曾有“口头决定”,李灵香的宅基地归婆婆所有,房屋也是为婆婆所建,因而有关李灵香宅基地手续均无效,李灵香的宅基地和房屋都归自己继承,不同意恢复围墙原状。三原法院嵯峨法庭审理认为,原村干部“口头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效力,李灵香宅基地批准文件合法有效,利用该地建造的房屋围墙是李灵香的家庭财产,受法律保护,判令胡某恢复围墙原状。宣判后胡某虽然服判却不执行,以不能确定原状尺寸为借口,导致案件执行一时停滞。三原法院执行庭经请教建筑师,把证据材料中的围墙旧照片放大6倍,并根据参照物测算出围墙的长度、宽度和高度。胡某看后心悦诚服地签名确认围墙数据,同意减半承担围墙恢复费用4000元,并当即交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