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勇立改革潮头 促进公平正义

10.04.2015  20:36

 

陕西日报  2015年4月10日  三版要闻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牟信勇

 

财政,是人类历史上许多重大变革的关键动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前所未有地提出,财税体制改革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及重要推动力。在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历史关头,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再一次拉开全新的帷幕。关于改革,总书记来陕视察时指出:“要跟进中央部署,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紧密结合自己的实际推出改革举措,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当前,国家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主要任务已经明确。陕西省委、省政府顺势而为,迎难而上,坚定地向中央基准看齐,紧锣密鼓地推开全省财税体制改革,以期引领新常态,打好“攻坚战”,发挥好“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桥头堡”的作用。

财税改革,使命光荣,责无旁贷,贵在攻坚。国税部门作为财税战线的“主力军”,是改革的谋划者、实施者、执行者,要义无反顾地投身于改革的大潮之中,劈波斩浪,深水作战,拼中求进。一方面要找准定位,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好财税改革的主要任务,另一方面要胸怀全局,提升站位,积极为打好改革“主动仗”建言献策。具体来说,就是要以忠诚履职保障长治久安,以法治精神促进公平公正,以惠民之心释放改革红利,以创新理念规范管理服务,为促进公平正义,建设富裕和谐美丽陕西作出新的贡献。

忠诚履职尽责,保障长治久安。税为国之基。聚财是税务部门的天职。越是在经济下行、改革发展的紧要时期,越要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为全省经济、社会、民生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同时,积极研究破解改革“难题”。紧密围绕各级政府主体税种划分、行业外溢性、转移支付向基层和农村倾斜等关键性问题,深入调研,出谋划策,为科学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的财权、事权、税权,确保和谐稳定、长治久安作出贡献。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平公正。法为税之魂。十八届四中全会奏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最强音。新修订的《立法法》进一步明确了税收法定原则。国税部门要制定实施“十三五”时期全省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进一步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推行行政审批结果公开,科学客观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和税收“黑名单”,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加大执法督察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社会与法治公平公正。

满怀惠民之心,释放改革红利。民为税之本。当前,一要不折不扣地实施好“营改增”政策。加强国地税合作与协调,稳步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营改增”扩围;二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及出口退税等政策,发挥好财税“逆周期”调节经济的作用。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税收政策,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等税收政策的支持和落实力度,通过涵养税源,支持创新发展,使广大纳税人最大限度地享受到改革红利;三是积极稳妥地协同推进消费税、车购税等其他税种的改革,做好相关税种改革事宜的落地实施、影响预测、风险研判、效应分析等工作。

秉持创新理念,提升行政效能。创新为改革“利器”。要通过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提升绩效,防范风险,提高干部队伍“生产力”。一是提升管理质效。稳妥试行税收征管规范,创新专业化管理方式,加强网上税务局建设与应用,积极探索“三证合一”试点,优化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完善以税务审计为核心的大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税务稽查,有效堵塞偷逃骗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二是提升服务效能。全面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倾力打造12366纳税服务品牌,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扩大“同城通办”覆盖面,深化国地税等部门协作,推动涉税业务“跨区协办”,加强大企业个性化服务,建立完善纳税人投诉举报处理和反馈机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改革是全局利益的重构,必须以大局为重,统筹兼顾。国税部门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服从服务于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全力以赴谋划改革、实施改革、落实改革,确保财税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让全省共享改革成果,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