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灞桥法官调解走进病房里
26.02.2015 12:40
本文来源: 法院
这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70多岁的孙大爷与40多岁的耿某夫妇因言语不和至冲突升级,致使孙大爷受伤。后孙大爷的儿子与耿某夫妇达成协议,耿某夫妇一次性赔付7000元。但孙大爷以“调解协议未经其同意”为由诉至灞桥区法院,要求其支付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10万元。在长达6年的时间内,案件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并指令管辖,又经一审、二审维持原判。孙大爷仍不服提请再审,省高院将案件发回重审。
为尽早实现“案结事了”,主审法官李文萍决定用调解方式结案。在长达三个多月的时间内,她一方面充分让耿某夫妇认识到动手打人的不应该,督促其主动向孙大爷道歉。一方面对情绪过于激动、不够理性的孙大爷进行“冷处理”。终于,孙大爷情绪日趋平复,双方顺利达成调解一致,耿某夫妇真诚地向孙大爷表示歉意,并现场支付各项赔偿款共计20000元。
本文来源: 法院
26.02.2015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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