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陕西高院: “五个结合”不纸上谈兵
为了确保“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省高院坚持把整改问题与强化立规执纪结合起来,出台《领导干部离市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督查暗访实施方案》以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两个《实施意见》,从考勤、着装、参会等细节抓起,辐射到全方位纪律建设,不断强化执纪监督,整肃了警容风纪,树立了清风正气。
坚持把整改问题与推进司法办案结合起来。针对一些法官干警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服务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省高院调研出台了贯彻省委关于法治陕西建设《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监督指导三级法院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针对执行难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活动,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执结案件2.51万件127.57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8.43%,同比上升38.15个百分点。
坚持把整改问题与规范司法行为结合起来。省高院把今年确定为“司法规范化建设年”,下发指导意见,监督指导全省法院聚焦“六难三案”,开展“六查六纠”,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先后清理隐性超审限案件8576件,清理涉民生、涉金融和一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2.04万件53.79亿元,评查各类案件3.29万件。
坚持把整改问题与推进法院改革结合起来,针对法院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司法改革方面存在的模糊认识、消极情绪和畏难心理,省法院在研究制定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起草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21项配套制度过程中,多次召集下级法院和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研讨,听取意见建议,统一思想认识。
坚持把整改问题与深化司法为民结合起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整合诉讼辅导、立案登记、诉调对接等20项服务功能;开通“陕西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并引入人民调解员、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与调解,实现了诉讼服务集约化;指导各基层法院设立了“诉调对接室”,20%以上的一审案件通过速裁方式得以化解,实现了诉讼服务便捷化,全力打造既符合时代特点又契合群众需求、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