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陕西民政网站群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民政网站群各子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中央网信办《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69号)文件精神,现将陕西民政网站群各子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站标识挂标范围
根据中央编办、中央网信办通知精神,陕西民政网站群各子站单位都应按照当地编办通知(培训)安排,完成中文域名注册和网站标识申请。
二、网站标识挂标操作
各子站在完成中文域名注册和网站标识申请后,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将为单位生成“网站标识代码”。各单位将生成的“网站标识代码”填写至《网站维护需求确认单》(见附件),并按《网站维护需求确认单》要求及时报送。
三、联系方式
省厅人事处联系人:赵 华,联系电话 87294551;
省厅办公室联系人:成智慧,联系电话 87294520。
陕西省民政厅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
网站维护需求确认单
网站维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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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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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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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单位 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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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信息中心 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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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填写完成后发至传真010-58123751;传真收件人:魏婷婷,联系电话:010-58123724。
同时请将此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