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下调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

28.02.2020  08:32

   一级调为省级三级我省下调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

  2月27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自2020年2月28日零时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调整级别意味着什么?对普通市民而言,在个人防护方面仍需注意哪些问题?

    疫情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上已减缓或缩小

  自1月中旬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蔓延,随后全国多个省份相继启动最高级别一级响应。为了有效防控疫情,1月25日陕西省及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

  经过前一段时期的努力,陕西省疫情形势有了显著好转,陕西省新增确诊病例连续7天0报告,新增疑似病例连续4天0报告,累计治愈出院患者194例。

  2月27日,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2020年2月28日零时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降级,表明疫情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上已有减缓或缩小,应对疫情的统筹级别也将随之下行。具体来说,三级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则不再由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改为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

    潜在风险仍不容轻视该绷紧的弦仍不能松

  随着复工复产带来的人流潮和周边一些国家不断蔓延的疫情,为陕西省疫情防控带来了新的挑战。

  2月24日,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7场新闻发布会举行,陕西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表示,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这背后,是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义无反顾;是医务人员的日夜奋战;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坚守,因此目前积极的防控形势来之不易。

  刘峰表示,适度解禁是为了复工复产,而不是为了走亲访友和外出旅游,非生产必需的人员流动还是应该尽量减少,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在人员流动逐渐增加的过程中监测疫情的变化。必须要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

  据悉,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区别主要体现在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责定位。降级不等于放松警惕,即便是三级应急响应,也是针对重大或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因此对潜在风险仍不容轻视,该绷紧的弦仍不能松。

    响应级别下调个人防护不能降

  对普通市民而言,响应级别下调,个人自我防护不能降,仍是预防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病的重要手段。

  市民除了上班外,要尽可能减少外出,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的频次;尽量做到家与单位两点一线。上下班或外出首选步行、骑单车或自驾车、错峰出行。如果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聚集,全程佩戴口罩。工作场所请保持通风、清洁,多人同处一室时要佩戴口罩。

  居民个人要继续保持防范意识,减少社会交流活动,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坚持科学消毒,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配合社区、单位的健康监测管理工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和就医。

编辑: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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