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举行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04.12.2014  10:52

  12月3日下午,我省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在西安举行。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讲话。省长娄勤俭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马中平,省委副书记孙清云,省委常委江泽林、郭永平、魏民洲、姚引良、安东、毛万春、刘小燕、陈强,省人大、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

  赵正永在讲话中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把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对于强化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我们一定要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宪法地位,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坚定对我国宪法的自信,始终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赵正永强调,全面推进宪法实施,关键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省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广大党员要模范遵守宪法,做到违宪的话不说、违宪的事不做。各级国家机关要突出人民主体地位,诚恳服务人民,自觉接受监督,按照宪法规定恪尽职守、履职尽责。要以宪法为指引,认真做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项工作,推动法治陕西建设不断向前迈进。

  赵正永要求,要搞好宪法宣传,认真组织宪法宣誓活动,把宪法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宪法法律办事的自觉性。要积极开展全民学宪行动,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真正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周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屈方方发言。省级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在陕全国人大代表,法学专业师生和律师代表,共130余人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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