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发布任免职人员名单

26.03.2015  16:06

导读: 2015年3月26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一组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5年3月26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张晓建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李永强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高长生、崔海江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      任命:      周兴安、刘洋、张国富、赵立雄、兰超、牟建霖、李娜、王爱军、张克锋、刘耀新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李逸强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万兴为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刘立亮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彭健康、王晓玲、张文化、霍红卫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刘伟发辞去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逸强辞去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