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陕西省“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的决定

19.09.2014  18:54

  根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好妈好爸好家风”宣传展示活动的部署要求,我省各级妇联组织面向儿童和家长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发现和推荐身边的“好妈好爸”的先进典型活动。此项活动得到广大妇女和家庭的热烈响应和踊跃参与,对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倡导良好家风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经过各级妇联组织自下而上推荐,省妇联审核,共选出31名家长典型,他们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以良好的家风教育影响孩子,起到了弘扬中华优良传统美德的积极作用。为树立典型,宣传和弘扬优良的家风家教,省妇联决定,授予呼秀珍等31名家长陕西省“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家长,继续探索科学的育人之道,努力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弘扬优良的家风家教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同时,希望各级妇联大力宣传“好妈好爸”的典型事例,进一步倡导和培育优良家风,为我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更为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附件:陕西省“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 名单点击下载(34 KB)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