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决定将新设四个省级高新区

17.08.2016  11:35

  8月16日,陕西省省长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自贸区建设、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贫困退出、食品安全和省级高新区建设等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建设自贸区的定位、功能和任务,提出要围绕航空航天、商贸物流、文化旅游、能源金融四大产业,制定扩大开放的正面清单,为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探索有效路径,更好支撑“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特色产业培育、生态保护、社会事业等工作,到2020年使老区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制订了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的脱贫标准和程序,并强化了激励和问责机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决定设立汉中、商洛、西户、旬阳四个省级高新区,要求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添创新型省份建设新动能。(记者 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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