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
原标题:“陕西省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
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开发了“陕西省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该系统已于12月2日18时上线试运行,12月8日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监管平台完成对接,并已上传有关数据。该系统与省卫生健康委开通端口,将进口冷冻食品流通环节中的所有接触人员相关信息同步传送省卫生健康委;与西安海关开通端口,将从西安海关进口的冷冻食品也纳入追溯监管范围。
该系统采用“首岸赋码、首站赋码、一码通用”模式,做到一批次一码、一物一码,一码到底,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首岸赋码”由海关督导进口商对进口冷冻食品外包装进行消毒、核酸检测和赋码。“首站赋码”由市场监管部门督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从省外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核酸检测,在冷链系统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及流通销售各环节接触人员、消费者等追溯数据,并使用冷链系统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做到人物共控、人物共防、人物共追。
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指导推进“陕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的通知》,成立四个指导组,从12月15日至18日,分别到各市区进行现场指导,要求各市区根据情况确定1至2家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冷库或会议室为现场培训点,组织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基层监管机构的具体负责人员,现场培训,现场实操录入程序,针对企业和监管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对系统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已组织17次现场培训,服务企业5000多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为尽快使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使用和了解“陕冷链”的基本功能和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印发了《关于推广应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通告》,重点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做到“三个不得”和“一个配合”,即12月20日前未注册“陕冷链”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陕冷链”系统内无追溯数据的进口冷链食品,下游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销售、使用;我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产品完整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同时引导消费者积极配合落实实名销售制。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以更高要求建设追溯系统;坚持“严”字当头,以更紧更实举措严防严控风险;强化协同联动,在更大范围凝聚监管合力;全面摸排市场主体,强化常态监管和应急处置,对来源不明、相关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查处。
编辑: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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