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办法强化改革落地督查
13.04.2016 13:27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记者从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近日,我省出台《全面深化改革督查工作办法》,健全改革督查工作机制,推动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
《办法》提出,建立分级督查工作机制,重点对各专项小组、各市(区)、省级各部门等进行督查。《办法》提出,督查方式主要分全面督查、专项督查和日常督查。全面督查由省委改革办会同各专项小组、省级有关部门对各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省各项改革部署、已出台重要改革方案推进落实情况等开展督查;专项督查由省委改革办独立或会同专项小组对年度重大改革任务和重点改革举措开展督查;日常督查由省委改革办对各专项小组、各市(区)年度改革任务建立台账,逐月跟踪督促督办。《办法》要求,把督查结果作为各市(区)和省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发挥督查工作“风向标”的作用。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架梁立柱”的关键之年,上半年我省将对中央已出台半年以上的改革文件和方案落实情况开展一轮专项督查。被督办市(区)、部门工作仍无进展,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启动白、黄、红“三色督办单”督办程序,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进行问责。(陈艳 石喻涵)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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