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发布

26.09.2017  09:17

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发布

从今年入学七年级起实施 考试科目变为13科

记者9月25日从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已正式对外发布。与之前的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相比,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考试科目、考试方式、考试分值、考试时间等方面都有新变化。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3科。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等科目实行闭卷笔试方式;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方式;体育与健康科目中的体质健康部分实行现场考试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操作考试方式;音乐、美术实行过程性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进行,时间为3天。第一天上午考试科目为语文,下午考试科目为英语;第二天上午考试科目为数学,下午考试科目为物理、道德与法治,考生为九年级学生。第三天上午考试科目为化学、历史,考生为九年级学生;下午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考生为八年级学生。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音乐、美术的终结性考试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进度安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和制卷,网上阅卷。所有笔试科目的成绩采用试卷原始得分登记,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合格者,方具有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资格。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开始,我省全面实施《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2015年和2016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延续实行原有的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方案。

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自即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9日。(记者: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