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制定出台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

23.06.2015  17:36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近日,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陕财办政【2015】6号)。《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经费开支范围。社区矫正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社区矫正设备费等。《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社区矫正保障经费。全省社区矫正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每人每年2000元保障。其中:省级财政负担600元,市级财政负担400元,县级财政负担1000元。《通知》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预算,及时拨付资金,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各级财政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的审批使用手续。财政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社区矫正经费落到实处。

  来源:厅社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