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强科教协同 合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为推进创新型陕西省份建设,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作用,4月29日上午,陕西省科技厅与陕西省教育厅在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召开科教协同,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暨第一次合作研讨座谈会。陕西省委科技工委书记、陕西省科技厅厅长卢建军,陕西省教育厅党组书记、陕西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出席会议并签订《合作协议》。陕西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秘书长袁宁宣读协议书,陕西省科技厅副厅长许春霞主持签字仪式。
陕西省科技厅与陕西省教育厅在广泛调研、反复协商的基础上决定建立会商制度,加强科教协同,深化产学研合作,深入推动科技、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双方将在六个方面共同开展工作:一是加强科教结合,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加大对高校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力争在国际科学前沿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支持高校创新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改进科技评价机制和激励措施。支持并培育一批多学科交叉合作的优秀创新团队。二是加强协同创新。实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改造提升计划;支持企业依托高校在校园建立联合研发平台,构建“校企研发平台+校园众创空间+种子天使基金”三位一体的深度合作模式。鼓励并引导高校积极参与陕西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高校和地方共建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创新创业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支持陕西省级和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三是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支持高校开展科技成果处置权与收益权改革、孵化科技企业,激发高校科研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和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高校参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鼓励大学建立相应的技术转移机构,将技术转移成效纳入高校考核评价体系及科研人员业绩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加强高校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共建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四是建立开放共享机制。引导高校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机制,搭建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和开放共享的网络信息和服务平台,推动高校率先将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仪器设备、科学数据和文献资料等面向企业和社会开放。采取稳定支持或根据服务水平给予后补助等有效措施提高使用效率。五是联合促进高校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加大各类人才计划实施力度,支持在陕院士与高校共建实验室或研究室,培养和造就世界一流水平科学家、中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促进职称评价结果和科技人才岗位聘用有效衔接。大力发展校园众创。推动创新团队参加全陕西省各级创新创业类比赛。实现在陕理工科大学众创空间全覆盖。六是扩大开放交流,提升高校国际科研合作水平。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科技资源信息库,支撑和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和项目实施。支持高校积极参加国际大科学研究、重大科学工程和国际学术组织。
王建利指出,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区域济服务一直是陕西省高校科技工作的基本方针。近年来,陕西省高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攻关、平台建设、成果获奖、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陕西省教育厅通过在省内高校建立陕西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大力推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努力探索构建产学研机制体制改革创新举措,为陕西省推动科教强陕西省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与人才保障。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大力推动高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工作迈向新台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再现新成绩,为创新驱动发展、创新型陕西省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卢建军指出,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两厅科教协作,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他希望:一是围绕中心,大力推进改革。要以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中心,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大胆开展改革探索,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有效促进人才流动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二是统筹部署,形成合力。加强沟通和联系,在陕西省级层面上统筹科教资源,合理配置,形成合力,积极支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参与创新体系的建设。三是加快落实,务求实效。尽快落实两厅合作协议的内容,追求实效,切实为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环境。
签字仪式结束后,陕西省科技厅与陕西省教育厅召开了第一次合作研讨会。双方就共同推进校园众创空间建设进行了研讨、交流。双方就共同推进陕西省校园众创空间建设达成合作意向。
参加签字仪式和座谈会的还有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