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30.01.2016  10:21

  1月29日下午,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西安胜利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在闭幕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赵正永、胡和平、胡悦、黄玮、安东、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李金柱、唐俊昌在主席台前排就座。赵正永主持大会。

  下午3时整,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开始,应到代表573人,实到代表54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关于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陕西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陕西省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接受宋洪武和黄玮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孟建国、薛引娥、牟怀岐、纪相忠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陕西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请求。

  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军、任克龙、孙安会、李颉、杨晓亭、陈纯山、周树红、段小龙、黄漪清、龚晓燕、程怀岗、翟四虎、魏燕等13名同志为陕西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记者 马磊 李轲暄 季慧娟)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 q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