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计委:药品“三统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4.11.2014  10:37

导读: 陕西省自2009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施“三统一”制度以来,历时五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来自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消息,陕西省自2009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施“三统一”制度以来,历时五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门急诊次均药品费用减少31.09%,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减少19.17%,单张处方平均费用减少6.47元,有效减轻了老百姓的药费负担。      药品“三统一”是指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并提前实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并将全省107个县区272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药品“三统一”实施范围,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走在了全国前列。      实施“三统一”以来,药品价格大幅下降。陕西省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与国家零售指导价和政府限价相比,平均下降31%,总体保持较低价位;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减少4.48%,门急诊次均药品费用减少31.09%,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减少19.17%,单张处方平均费用减少6.47元,有效减轻了老百姓的药费负担。      记者了解到,“三统一”使药品质量得到保障。省级集中采购强化了对投标企业药品质量的审核把关,同时,加强了药品质量监管,实行基本药物全覆盖抽验制度,确保了临床用药安全。另外,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药品全部纳入统一配送,改变了进货渠道混乱的问题。      据悉,药品“三统一”基本上切断了医疗卫生机构与药品供应商之间的利益链条,有效遏制了药品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使“以药养医”状况得到有效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