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03.12.2014  13:32
陕建发〔2014〕412号   各设区市规划局、文物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文物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物局: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管理,完善我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决定开展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申报及工作程序   请各市(区)按照《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认定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要求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拟申请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表(见附件2);   2.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申请报告(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3);   3.依法批准实施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4.街区内已开展的基础设施、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的修缮、不协调建筑的整治等项目的规划方案、批准文件、实施前后的对比照片资料等;   5.城市历史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与专门管理机构的相关材料;   6.反映街区传统风貌的照片集、图件(图件内容及要求见附件4)、视频、电子幻灯片(包括概况及历史沿革、历史文化特色、图片、保护规划简介及保护措施简介)等。   (二)申报材料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报送,1式2份。电子文本文件使用word格式,图件使用CAD格式,照片使用jpeg格式,电子幻灯片使用Powerpoint格式,视频文件采用Mpeg格式,时长不超过15分钟。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申报工作。本次评选结果将作为我省申报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的推荐名单。   2.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1月底前分别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处和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城乡规划处   029-87293469   杨 阳   省文物局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029-85360090   杨宏军    附件:1.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认定办法    附件:2.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表    附件:3.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申请报告    附件:4.图件要求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文物局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