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林业局规范工作人员行为
19.09.2014 20:14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为进一步推进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商洛市林业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台了《商洛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要求从机关干部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三严三实”要求,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规范言行举止,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全面推进行业作风大转变。
《通知》要求,一是服从组织安排,坚决执行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和单位有关决定,不得拒绝执行、消极抵制或变相抵制。二是勤奋工作,要尽职责,守规矩,讲效率,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高标准按时完成任务。三是从学习、工作、服务、作风、态度等八个方面全面加强自身约束,自觉维护机关形象。四是从服从组织决定、请示报告、责任担当、清正廉洁等八个方面强化纪律要求,自觉做到严以律己。五是从慎行、慎微、慎权、慎独等八个方面进行明确,强调要稳住心神、管住手脚、抗住诱惑,提高自身修养。六是从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在电脑上玩游戏、不擅离职守、通讯不失联等八个方面进行规范,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保密制度。七是做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做老好人。八是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大方,仪表端庄,着装得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九是办公环境干净、卫生,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积极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十是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市民。(编 辑:周媛 来 源:商洛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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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2014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