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对非法占用林地问题进行整治

22.12.2014  09:10

    近日,国家林业局驻西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主持召开了联席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到2015年1月底,陕西省重点对交通道路建设、煤炭和石油开发、光伏和风力发电站建设,以及开山采石、乱建别墅、土地整理等涉及非法占用林地问题进行整治。

    从2015年始,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驻西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陕西省林业厅,将从综合调研检查、案件督查督办、政策法规培训、日常工作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重点对行政干预、法人违法主导的典型涉林违法案件进行督办查处,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森林资源保护利用。

    陕西省还将采取措施,组织和督导各地扎实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清理不留隐患、整改防止反弹。对专项行动开展不重视、清理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专项行动中查出的违法犯罪案件,将集中力量进行打击,确保查处到位。同时,结合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保护利用林地资源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