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山阳县黑沟铁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29.01.2015  19:04

评估对象: 陕西省山阳县黑沟铁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机构: 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 山阳县黑沟铁矿申请办理“陕西省山阳县黑沟铁矿采矿权”变更(开采方式)及延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上述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作为收取采矿权价款的参考依据。本评估项目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陕西省山阳县黑沟铁矿采矿权”价值公平、合理的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4年10月31日。

评估方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 本次评估的山阳县黑沟铁矿矿区面积0.51平方公里。截至储量估算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为铁矿石量(122b+333)434.98万吨,TFe品位30.77%;储量估算基准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期间动用资源量为铁矿石量(122b)5.79万吨,TFe品位为30.00%;本次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为铁矿石量(122b+333)429.19万吨,TFe品位30.79%;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储量为铁矿石量429.19万吨,TFe品位30.79%;评估用设计损失量9.44万吨,采矿回采率为95%,矿石贫化率5%,选矿回收率85%;可采储量为铁矿石量398.76万吨,TFe品位30.79%;生产规模12.00万吨/年,矿山评估计算年限31.00年(其中基建期1.00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内矿山拟动用可采储量342.00万吨;评估用固定资产原值+新增4931.34万元、净值+新增3345.34万元;单位总成本211.38元/吨、单位经营成本为183.64元/吨;铁精矿(TFe品位63%)不含税销售价格:646.70元/吨;折现率8%。

评估结论: 本评估公司在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和参数,经过估算确定“陕西省山阳县黑沟铁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693.61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佰玖拾叁万陆仟壹佰元整。

其中:该采矿权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10月31日评估计算服务年限(30年)内拟动用可采储量342.00万吨,对应的评估价值为682.63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佰捌拾贰万陆仟叁佰元整;2004年至评估基准日动用可采储量5.50万吨,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0.98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玖仟捌佰元整。

特别提示:

1、评估基准日评估计算服务年限内拟动用可采储量342.00万吨,剩余可采储量56.76万吨未参与本次评估计算,日后如利用需按国家政策处置。

2、采矿权人曾于2008年4月预缴了采矿权价款30万元,提请委托方注意。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从本评估的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法定代表人:胡鹏兴

项目负责人:郑宗来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郑宗来 孙金省

                                    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